付临门提醒您,个人信息保护很重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交流空前便捷的同时使得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威胁,信息的过度获取和不当使用,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想必大家日常生活中都有体会,比如买房后天天收到装修公司广告电话,刚注册完一个会员就接到类似的推销电话。使用的POS机一段时间后,有“客服人员”打电话让你更换POS机。

诸如此类的“精准营销”背后可能都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1.个人信息是什么

首先来了解一下法律规定中的个人信息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此做了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2.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很多是大家经常碰到、深恶痛绝的。

一是过度索权、随意收集信息。部分网络平台、APP,不经提示收集服务本身并不需要的用户的地理位置、通讯录等相关信息。

二是合法收集信息后随意提供给他人,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三是以盗窃等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对外出售或向他人提供。

3.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消费者保护法》要求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网络安全法》也要求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收集用户信息的,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而且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消费者保护法》要求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或者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4.侵害个人信息要承担哪些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关于行政责任,《消费者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都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主体要求责令改正,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处罚。

关于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刑事处罚。

5.我们能做些什么?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另外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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